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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文件
电专委[2008]1号

关于交纳2008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价协[2008]00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会员,年度会费按上年度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的5‰交纳,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请你单位按文件要求于2008年5月31日前交纳200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费。

2008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为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的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会员,免费在中价协网站挂载企业简介,请各单位在交纳会费的同时,将真实有效的企业简介(400—500字)文稿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电子文档发送到bimingyu@cec.org.cn。如简介中有获奖情况介绍,请提供其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报国寺支行

帐    号:01090306100120109028152

联 系 人:毕铭宇  潘玲

联系电话:010-63414236/5487

传真电话:010-63415491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北楼

邮政编码:100761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交纳,年度,会费,通知

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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