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换发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电定总综[2008]1号文)的规定,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已开通网站预算员换证系统。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已取得《电力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2008年更换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电力体制改革后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已取得《电力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工作单位变动较大,请各单位人事(劳资或基建)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已取得《电力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并请已取得《电力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之间相互转告。
2.已取得《电力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不包括2006年考取《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人员)请登录:http://www.cecm.net.cn/网站,进入“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资质管理系统”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在网上报名。
3.本次换证必须是在网站上已公布的取得资格证书和人员。已取得《电力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人员可在www.cecm.net.cn网站“资格资质”栏目中查询核实资格证号等内容。
4.本次换证人员需参加再教育培训,拟与2006版定额的宣贯交底一起进行,凡参加2006版新定额的宣贯交底者视为参加了再教育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5.换证费用每人120元,在培训时一并收取。
6.网站预算员换证系统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4月30日。
7.本次换证如在结止日期之前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
8.鉴于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实际情况,本通知只以网上形式公布。今后的通知也以网站形式公布,不再发文或以其他形式通知。请及时登录www.cecm.net.cn网站“政策文件”栏目中查询。
9.未尽事宜请见附件《关于换发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联系电话:0471-6222297
微波电话:925122297
手机:13948439333
联系人:王振鑫
附件:关于换发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资格,证书,换证,通知
抄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