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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内电定函[2007]10号

关于内蒙古电力行业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电定总定函[2007]29号文《关于举办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宣贯会议的通知》要求,电力行业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2007年继续教育采用集中学习方式。

为了适应当前电力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编制了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并将举办新定额及费用标准体系的宣贯会议,届时将由主编人员就定额及费用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作为电力行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培训内容:

1、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讲解;

2、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讲解;

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讲解;

4、热力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讲解(发电班)。

5、送电线路工程预算定额讲解(电网班)

会议内容分发电班和电网班,1至3项为发电班和电网班共有内容。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会议分别在沈阳、杭州、西安、成都分期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10月13日至10月17日(12日报到) 沈阳
10月17日至10月21日(16日报到) 杭州
10月22日至10月26日(21日报到) 西安
10月27日至10月31日(26日报到) 成都

 

请参加会议人员根据会议时间、内容报名参加。

会议收费:培训费每人1200元。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电力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于9月2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电力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报我站,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站(wzx@cecm.info)。各会议举办具体地点、联系人等另行通知。届时报名人员也可通过www.cecm.net.cn网站“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222297

微波电话:925122297

手机:13948439333

联系人:王振鑫

 

附件1:报名回执(点击下载)

附件2:电力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略)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

抄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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