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发表日期:2008-7-25 18:08:00
问题编号:1643
类型:机务
风起云涌 :
概预算定额是按照煤粉炉编制的,没有考虑烘炉工作,而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大量浇筑料,必须烘炉,现在为了保证烘炉效果或者因工期需要,无论业主还是施工单位都采用烘炉机烘炉,分两阶段即一阶段高温烘炉七天,二阶段低温烘炉三天,中盐集团吉兰泰480t/h锅炉,一阶段投烘炉机同时500kg油枪24小时4个投2天,500kg油枪24小时8个投5天,共用油672吨,二阶段不投烘炉机只用500kg油枪24小时4个投3天,用油288吨,合计用油960吨。这一部分烘炉费用定额中没有体现,对于概预算结算时,现场有不同的情况,对于由业主承包分部试验试运的油料费用的来说,施工单位还存在烘炉配合费用,配合费如何计算,对于由施工单位承包分部试验试运的油料费用的来说,应如何与业主结算。对于有的业主来说认为定额中没有明确规定就认为可以不给此项费用,我的想法是按施工单位的烘炉合同价据实结算,另外发生多少燃料费用据实结转。是否可以?